非法集资 – 第 3 页 – 博爪-九游会j9备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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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损失登记核实, 补充登记, 涉众型非法集资类案件登记清退平台, 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 退赔款分配方案, 确权, 退赃,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2024.8.5-8.19
2024.8.19 云南昆明市西山区被告单位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陈庆忠、雷佳霏、李志轩、高源、王树清、江关凤、吴金龙、张蕾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快融金案)资金清退发还: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发还,本次资金清退发还自2024年8月21日开始。本次资金清退发还采取开立定期存单方式进行。
2024.8.19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爱晚系”、“爱福家”曹斌铭集资诈骗案第二次损失登记核实: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进行了第一次损失登记审核,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完成损失登记等事项。至今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在微信小程序中进行注册、登记。特此公告将启动“爱晚系”案件的第二次损失登记核实工作。第二次损失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30日。
2024.8.16 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第三次分配补充登记:本院于2024年6月28日发布第三次分配公告,目前大部分集资参与人已完成登记并领取退赔款,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完成登记,未完成第三次分配注册登记以及案款被退回的集资参与人(人员名单见附件,名单上的人员均需重新扫码登记)。补充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4.8.14 重庆市大足区(2023)渝0111刑初392号被告人魏伟、吕厚宾、朱壮壮、邹继龙、方国花、缪金杰、李海波、冯圆刚、王海啸、张浩博犯诈骗罪一案,已宣判,追缴十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优先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对部分被告人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以及已扣押的车辆、手表、现金等属于被告人的个人资产,均用以折抵退赔被害人的实际损失;犯罪工具手机、电脑、字画、话术单等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附件:魏伟案退赔清单1.xls
2024.8.13 上海银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蒲晓东、夏小平等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 平台上线时间:2024年8月13日14时。“银来系”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持续开放。附:法院判决书 2021.4.1 上海银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浦分公司总经理张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判决书。
2024.8.7 河北承德市开展河北大宗商品公司(爱乐邮公司)党福亮、代亚利、吕亮等25人责令退赔执行一案第一次退赔:本案第一次退赔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2,285,582.1元,本次资金退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即2024年8月7日起开始),不设结束时间,直到本次到位的资金全部发还完毕为止。本次退赔的对象为在河北滨海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爱乐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与党福亮、代亚利等人在该平台发起的《山水盆景》602017、《昆虫》602057、《近海养殖》602058、《八十七神仙卷(局部)》609105、《第一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609068五种邮票交易并总体亏损的被害人共计21730人。附:法院判决书。
2024.8.7 广东深圳市南山区“钱罐子”平台杨雄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执行领款: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27亿余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6万余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1亿余元,按约4%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2024.8.6 湖北潜江市肖作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次退赔:可供退赔案款合计15374386.32元。退赔比例=可供退赔案款÷退赔损失总金额(生效判决确定的退赔金额为199244083元,经本院核实,实需退赔金额为194294645元),即退赔比例为7.91%(15374386.32÷194294645)。法院不设立线下资金清退发放窗口,不安排现场办理退款手续。请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
2024.8.5 山西吕梁市交城县张胜、任玉莲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首次执行到位的5419780.23元退赔款已制作出分配方案。根据已执行到位的资金和应退赔总金额的比例,确定本次的退赔比例为4.8%。具体计算方式为:执行到位金额÷(应退赔货币集资参与总金额 应退赔被骗贷款总金额 应退赔黄金折现总金额)即:5419780.23元÷(97546708元 14134638.3元 3645.55克x289.5元)。
2024.8.5 山西太原市晋商贷、香野乡村案件温馨提示:小店区涉众型非法集资类案件登记清退平台将于2024年9月30日关闭晋商贷、香野乡村案件登记功能,请按照操作流程及时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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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china,中国』 20 信息登记核实, 信息补充登记, 债权申报, 申报登记, 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 退赔, 执行分配, 发放案款, 领取执行案款, 认领涉案资金, 处置完毕, 结案, 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 资金清退 2024.7.26-8.9
2024.8.9 江西鹰潭市贵溪市上清镇曾荣胜吸收公众存款案资金清退:现通知未报案受损出资人领取《资金登记回执》,领取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工作时间 9:00—12:00;13:30—17:30),出资人签字领取《资金登记回执》,并提供收取清退款的本人账户信息,才能参与后续清退。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相关出资人自行承担。附:法院判决书。
2024.8.8 云南德宏州芒市公安局关于无主财物处理决定:2016年3月16日,我局依法对“2016.3.16”赌博案刑事立案。经侦查,境外缅甸小勐拉宝石厅赌场通过缅籍人员玛卡东、吞吞文、貌埃朗勒、也蕾、云娜等5人在国内银行开设的7个账户,为中国公民参与赌博提供赌资地下转移支付渠道,锁定并冻结涉案资金395.6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涉案银行卡冻结资金(含孳息)共计:422.95万元人民币。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财物处理公告,要求涉案资金所有人(含资金转入上述涉案账户的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财产合法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我局办理认领款项事宜。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告期限届满,上述资金仍无人认领,现我局依法对上述冻结的422.95万元人民币按照无主财物处理,将其登记后上缴国库。
2024.8.8 上海市闵行区荣加林、张蔷集资诈骗罪一案(“五洲精选”案件)信息核对,线上核对确认期限:2024年8月15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
2024.8.8 河南南阳市苏格实业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退钱通知:南阳市苏格实业有限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于2020年10月30日被南阳市公安机关立案打击,2022年4月24日法院审结。经司法机关审查、追缴的剩余涉案资金105000元,结案后由案件工作专班提出清退方案,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比例清退。
2024.8.7 陕西铜川市新区公安局在依法侦办田某某被诈骗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长期从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田某某的被骗资金经以虚拟货币(usdt)的形式流入注册人为陈某等六人的tokenpocket钱包,我局依法对陈某等人的6个tokenpocket账户进行冻结,目前,以上六个账户中已查明的usdt币已依法返还受害人,尚有部分无人认领,我局现对以上六个账户中剩余的usdt币发布认领公告。
2024.8.7 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王振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本次申报登记时间自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6日止。
2024.8.5 安徽合肥市蜀山区张俊等人犯诈骗罪一案的案款发放。本次执行款发放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开始。本次案款清退比例为100%,共计退赔金额1639577.98元。特别提示:受害人张云,因你没有提供准确的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无法向你发放案款,请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汪法官。
2024.8.5 河南周口市川汇区祥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吸案已经处置完毕,现予以结案:祥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吸案2017年3月22日立案,2018年5月31日经川汇区人民法院审结,无可追缴的涉案资产。
2024.8.2 广东东莞市被执行人张远锋、刘梅珍、张新锋等人没收财产、责令退赔一案过程中,于2021年10月19日拍卖了被执行人张远锋、刘梅珍实际所有登记在张涛名下位于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2号合生帝景湾h1栋2层01号房,成交价款为4902506元。案外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为上述房产办理了按揭贷款422万元,并办理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截至拍卖成交之日现贷款本金余额为3483695.77元,利息暂计为16304.23元。故本案拟将抵押权款项350万元划付给案外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024.8.2 河北邢台市威县方清、和立成、齐国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本院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方清、方清儿子刘珈豪、方清配偶刘风君名下位于威县都市经典小区16号楼211号商铺(流拍底价为478503元)、邢台市恒大城1号楼公寓及商业2(1号楼公寓部分)3层309室房产(流拍底价为637072元)、邢台市恒大城1号楼公寓及商业2(1号楼公寓部分)30层3007室房产(流拍底价为250551元)、邢台市恒大山水城13号楼3层1单元302室房产(流拍底价为536054元),经一拍、二拍及变卖程序上述财产均流拍。如该案集资参与人有意以流拍底价接受以物抵债
2024.8.2 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田虎犯盗窃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拨付相应退赔款项,请被害人米根坡、石淑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联系本院,并提交身份证明、权利确认材料等资料办理认领手续。
2024.8.2 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崔毕伦犯抢劫罪、盗窃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拨付相应退赔款项,请被害人张晓明、张士清、李杏各、薛彦云、苏响、王柳、郭杰、王文俐、李倩怡、程晓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联系本院,并提交身份证明、权利确认材料等资料办理认领手续。
2024.8.2 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田虎犯盗窃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本院无法及时拨付相应退赔款项,请被害人王晶、王缓、祝海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联系本院,并提交身份证明、权利确认材料等资料办理认领手续。
2024.7.31 江苏南京市鼓楼区范玲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退赔对象:随案移送执行退赔人员清单认定的19名集资参与人。退赔款来源:随案移送的退赔款、执行中扣划的银行账户内款项,合计742610.59元。
2024.7.30 上海市静安区上海满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庄建挺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附:法院判决书。
2024.7.28 吉林吉林市磐石市蒋某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账户资金依法处置。2023年3月吉林省磐石市公安局在侦办蒋某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与本案有关的蒋某嘉银行账户资金已被我局依法扣押壹佰贰拾贰万零玖佰伍拾陆元整(1220956.00元),目前对该资金进行查证认定,查证后依法处置。
2024.7.27 上海永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何振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自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
2024.7.27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李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本院将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工作。
2024.7.26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生财有道”汪天生、周文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前期本案已经集中发放过一次执行案款,本院将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工作,以便后续发放执行款项。前期已经登记且正常收到案款的,若银行卡等信息无变更,可不参与本次信息补录,本院将按照上次已经登记的相关信息进行发放。
2024.7.26 江西上饶市鄱阳县“翎翔投资公司”杜道泉、杜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前期本案已经集中发放过一次执行案款,本院将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期间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工作,以便后续发放执行款项。前期已经登记且正常收到案款的,若银行卡等信息无变更,可不参与本次信息补录,本院将按照上次已经登记的相关信息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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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损失登记核实, 确权, 退赃,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法院」 2024.7.23-8.2
2024.8.2 山西太原市杨晓磊犯集资诈骗罪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核实工作自2024年8月7日9时起。(2021年2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综改示范区分局根据群众报警对山西万商汇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涉众型系列诈骗案件立案侦查。目前,“2.09”专案组已对山西万商汇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晓磊等多名主要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太原团个车杨晓磊,骗子公司!!现在处理到哪一阶段了 2021.2.13)(他估计现在去了太原二看了,过年我们在三看一个班!他年龄不大36岁…2021.3.14 辽宁东港人?2021.6.10 不是,他说是丹东的 2023.2.19)
2024.8.2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颐养”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第十六期月报(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截止目前,已累计清理5393名退赔人员、累计清理受损金额约6.38亿元。1.因第四批次名单报告出具后,接收到本批次多位集资参与人新的异议材料、债转股过渡时期相关的证明材料,故相关数据有所变动,清理退赔人员数量从1197名更正为1120名,清理受损总额金额从1.53亿更正为1.20亿。另有47人需进一步清理核实并在后续退赔名单中体现;有40人因存在股份转让或转卡消费等情形已无受损金额、不属于退赔人员范围,从原名单中予以剔除。
2024.8.1 江苏扬州市欧年宝、欧亚明犯集资诈骗罪,曾萍、林爱民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即“联宝”案),本院现依法开展“联宝”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工作,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本次损失登记核实工作全部在线上开展,不在线下接待集资参与人。
2024.7.31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颐养”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告(八)第四批退赔公告(更正):本院依据四川鼎恒永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集资参与人的专项清理报告》,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2023)川0129执2355号之六公告,公布了第四批次退赔人员名单及受损金额。根据集资参与人提出的异议,鉴定机构对(2023)川0129执2355号之六公告附件载明的人员名单及受损金额进行了深化清理,并出具书面补正报告,据此,本院补正公告。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告(九)第五批退赔公告:现鼎恒所已结合相关资料厘清1321名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及受损金额,经本院复核确认,1321名集资参与人中不涉及债转股后股份转让的集资参与人共830人,涉及债转股后转让股份或收购股份491人,其中转让股份或收购股份后仍有余额的316人、转让股份后无受损金额的175人。转让股份后已无任何受损金额的原175名集资参与人,依法不应再退赔任何款项,本院亦不再委托银行代发退赔款。本批次分配将针对仍有剩余受损金额的1146名集资参与人实施。
2024.7.31 广东深圳市“小牛资本”彭铁、彭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小牛在线p2p等小牛系平台)。关于小牛资本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本院于2024年7月16日起开始陆续发放第一次退赔款。截止2024年7月30日18时,已核验收款信息38028人,累计划出35492人,因账户异常等原因划款失败83人。领款信息采集工作会持续进行,尚未完成核验的集资参与人仍可在2024年7月16日之后通过线上(部分人员通过线下方式)申报领款信息。对于在2024年7月16日后完成核验,且尚未收到第一次退赔款的集资参与人,本院会根据后续收款信息采集情况,按照第一次退赔款发放比例向未领取第一次退赔款的集资参与人补充发放相应款项。首次补充发放第一次退赔款的工作安排如下:本院将于2024年8月12日18时统一采集一次后续完成核验信息,并于8月13日起提起划款审批,完成相应退赔款划付。下一次补充发放第一次退赔款时间定于2024年11月。财产处置进度:正在网络司法拍卖、变卖3套深圳房产、109套广州房产以及76套佛山房产,涉案上海、广州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正在处置中。
2024.7.31 上海市万屹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雷、夏海波集资诈骗案被害人信息核对。核对确认期限: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
2024.7.30 河北唐山市乐亭县王一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冀0225执恢48号。退赔对象:王一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涉及的集资参与人。退赔原则:统一退赔,退赔比例按照每次实际退赔金额与全案待退赔总金额比值确定。退赔方式:银行转账。请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如实向本院履行登记义务,逾期登记或不登记不影响退赔工作的正常进行。登记工作需集资参与人通过线下来本院办理。本院将于2024年8月5日起,每周五(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时至12时在本院二楼设立接待室,就对此项工作有疑问、关注进展的集资参与人代表进行接待。特别提示: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请各集资参与人保持耐心;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附:法院判决书。
2024.7.26 云南德宏州万静、谢丽华、董自兰、路光美、穆芸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9.06”案件),经“9.06”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工作专班有序推进信息登记核实等工作,现将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针对登记核实期间有效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清退发还,本案资金清退发还自2024年7月29日开始。本案退赔比例为14.6178%。
2024.7.25 天津市东丽区“众贤”案集资参与人投资信息审计工作已完成,现需对首批登记审核通过的集资参与人的投资数据进行确权。
2024.7.23 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陈小毛集资诈骗案、何志平等九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甘国炜、付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三案(“民融登”)第二次退赃,本院已于2023年底完成第一次兑付。第一次兑付后,本院继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第二次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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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china,中国』 10 信息登记核实, 退赔进展, 资金清退 「法院」 2024.7.5-7.25
2024.7.25 天津市南开区开展汇昇(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核实登记期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9月27日。
2024.7.25 湖北襄阳市襄城区关于湖北九九天颐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勇、吕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第二次案款发放2403人集资参与人。本次发放金额5820076.67元,占(2022)鄂0602刑初137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应退赔金额23342.84554万元的2.4933%。
2024.7.23 江苏镇江市史洁军、陈梅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圣迪雅”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信息登记自2024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将根据案件相关情况,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分批次发放清退款。
2024.7.19 上海市虹口区中润国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本院已于2024年1月2日在刑事案款核发平台开启信息申报核对通道。通道开通至今,大量异议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来信、来访、来电等渠道向本院进行反馈。本院已委托审计机构针对上述异议协助开展补充审计工作。补充申报期限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20日止。
2024.7.17 江西抚州市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新增集资参与人。李新明、陈景荣案,本院先后进行了两次分配。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先后有武桂红、李淑娟、马能胜、游文秀等40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参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财产退赔。根据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的相关证据以及江西安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经原办案单位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家共同审查认定,武桂红、李淑娟、肖秦标、赵小红、汤小霞、张美连、桂凡、靖自成、秦丽霞、郑冬英、鲁建华、马能胜、帅少刚、邓红芳、黄爱云、曾婷、游文秀、许晓霞、曾彤、游科兴、熊燕、曾艳清、林佩芳、林佩珍、彭凯志、黄小云、王紫琴、吕和禄、殷裕兰、肖莹、黄美香、过红、黄英、吴小康、黄筱荣、杨益、王娟、刘书为等38名集资参与人得到的利息少于未还的本金,可以参与李新明、陈景荣非法集资案的财产退赔分配。
2024.7.12 四川成都无我置业有限公司、郑鹃、夏永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崇孝非吸案”)。经审慎研判将周向阳已收购债权涉及的集资参与人从退赔名单中删除,同时对广大集资参与人反映的200元保证金进行调整和扣除,预计近期将重新公布调整后的第四批退赔名单。另,本月鉴定机构已清理出第五批、第六批退赔名单初稿,涉及人员1300名左右。当前资产处置回款约1400万(尚未扣除处置费用),剩余流拍资产在加快推进处置。
2024.7.10 上海市“中延系”冯翔集资诈骗案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上线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中延系”集资诈骗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核对平台将持续开放,目前并无截止日期。
2024.7.8 贵州遵义市汇川区潘新培、潘继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次退赔,退赔时间:自2024年7月9日上午9:30起。退赔金额及比例:本次退赔金额为1562.20万元,退赔比例为1.22%。
2024.7.5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张小亮、贾金凤、曾秋文、朱跃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坤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荧兴源案)退赔从本院刑事部门随案移送的涉案银行账户中执行到位1888.15万元。
2024.7.5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杨振东、万信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现须将冻结在案的款项按照未返回集资额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万信启5,310,674.26元,杨振东15,661,295.18元),各集资参与人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本院书面提交领款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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