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友友大家好!通过深圳一线代表的积极努力,前些天转发了司法审计报告的口述整理材料。下面就材料的本身,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分析作一些文字说明,供大家参考并指正。
1、深圳市财富之家金融网络科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财富中国于2014年1月14日成立,工商注册号91440306108687149,历时四年多,法人:李元保,监事:吕虹威,注册认缴资本金8.6亿元,实缴资本金243亿元(这个资金是否由各股东按股本结构真实缴纳,股东股本结构:李元保认缴出资比例19.7%,李虹威认缴出资比例21.47%,中房前海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10.47%,深圳市金泽家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比例45.66%,审计未提供信息,如果账面未反映这一块核算明细,可以理解成该公司是用出借人的资金增资实缴进行工商变更)。
2、要车车网络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成立,法人:彭飞,注册资本2亿元,核准日期2018年7月25日,并更名。与财富中国并案查处,运作大概4个月左右。资金进出1亿左右。
3、财富之家-财富中国的icp备案号为粤icp14027195号2 (金融发备案证后电信办理经营许可证发证,此证未收藏),诚信网站证书编号: 16217071 1000591226892,(电子商务协会),三级等保备案证(未查到,应该有)。三方存管银行为广东华兴银行,201 7年3月已搞剪裁仪式,而后没有正式合作,没有达成协议,还大势进行宣传,继续忽悠百姓。前面所述有正式证照,合法经营。而后由于没有银行监管,造成资金自融,乱象丛生,无法控制,因资金断链而非法占有,形成诈骗。
4、财富之家-财富中国四年来经营品种有四: 1.财富中国平台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线上) ,担保方深圳市恒大投资担保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刘家政),2.债权转让协议(线下),甲方即预约转让方出借人,乙方即预约受让方深圳市财富之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元保),签约后出借人变成受让方,与乙方转让方即深圳市融通天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吕上春)及丙方服务方即深圳市财富之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元保)再签订债权转让服务协议。这个协议没有真实借款人,资金被收入李元保囊中。3.出借协议(线下),出借人与广州财富之家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武超华)签订的租借协议,也没有真实的借款人,资金同样转入李元保账户。4.要车车平台的民间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及线下合同,形式与财富之家平台操作方式一样。
5、根据司法审计报告口述整理材料:财富中国四年来融资33.66亿,兑现24.59亿,差额为9.07亿元,未结清金额即资金缺口为9.82亿元,未到期或在仓人数56955人次。要车车运作几个月融资1.26亿元,资金缺口为1.06亿元,未到期或在仓人数2459人次。两个平台的资金总缺口为10.88亿元,总人数为59414人。这个数据只限于线上的后台数据,线下是否包含其中无法知道。成本费用具体数据如下: 1).运营费用总额为2.565亿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093亿元(但不包括海南新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的提成款,原因是无流水无法审计,吕虹威对律师说有2个亿的工资支出),广告宣传费0.051亿元,(据说央视广告费就有0.15亿元),该数据只是其零头。租赁物业水电费等0.95亿元等。2)往来支付款项公账有2.912亿元,李元保账户往来支付有3.53亿元,吕虹威账户往来支付款有1.41亿元,三项合计有7.852亿元,加借款人的0.24亿元,总计有8.092亿元。审计报告中没有显示出借人资金支付的利息及放贷资金收到的利息是多少。据深圳代表讲,吕虹威说借出去的资金有6个亿可以收回的,我这里把李、吕的往来合计为4.94亿元,出入1亿元左右。如果加公账的2.912亿元,合计7.852亿元又多出1.852亿元,是否有红本真标1亿多未在审计里反映出来?或者是线下合同数据不完整所致(指往来出借挂账部分)。唉,剪不断,理还乱!
6、福田警方201 8年8月23日第一次公告第四条中告示有冻结100多个银行账号,司法审计里只有公账8个,第三方支付5个,pos机服务商5个,李元保个人账户9个,李虹威个人账户2个,加起来才29个,相差甚远,不知道是不是还在审计之中?不过大数据出来了,十九八不离哈。用报表统计分析,资金都转入到李、吕个人账户了,公账如需要资金,再注入进去比到用,因此,基本持平。
7、总结:公告告知涉案金额11.9亿元,统计表资料财中有未兑付金9.82亿元,要车车有未兑付金1.06亿元,合计10.88亿元,出入1.02亿元,这个应该是未交出来审计的另-套账。资金缺口现状:专项账户冻结资金8千多万元,房产78套,如果估值有1亿,(含张斌6.月要回款的近3千万)土地6500亩 如果是挪用了财富中国的资金,要纳入赔付,6500亩估值是多少?应收借出去的往来款按吕虹威说的6亿元左右,大家算算还有多少缺口。我无法估算土地,心里暗暗计算,这个不作数的。
2019年
补充说明:后来有补充审计,现场庭审,中院终审,数据也有一些变化,比如终审判决中有1.3亿元资金,房产80套,汽车5辆等。
现在出现的新问题是线下部分没有审计到,漏掉了要重新补充审理,也就是说否定了涉案金11.9亿元,这个金额没包含线下资金,但这个金额又包含了一些假数据在其中,因此财中案涉案金额到底是多少?谁能弄得清楚整得明白?而这些数据直接影响到退赔率退赔金!感觉像是在做数字游戏。
有人提到追缴所有人的非法所得,用于弥补清退资金缺口,比如员工的工资性支出(工资福利奖励提成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出借人退还利息,国家税金捐赠善款广告费等等。
下面重点讲一下利息的问题:平台有支付出借人购买理财产品的利息,有放贷款收取借款人的利息,实际付息和收息是多少,要以查证为主。从专业的角度,审计报告及判决书中都没有看到,所以感觉经侦数据有缺失。如果仅以线上数据为依据计算出出借金已支付的利息,由于不知道每笔资金的出借时间,出借利率,是算不出利息的,见明细能计算,但工程很大,比查银行流水的工程大很多,无法企及。拉通算可以很快,但数据不真实且毫无意义。
最后就是期望有关司法单位重视往来挂账应收未收并查实了的款项(如张斌借款、京兰借款、其他借款等),尽快的追收回来,归还出借受害人。
股权问题,关联单位都未提及,该案真像“一抓了之,一诉了之,一判了之,一拖了之。”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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