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诈骗平台标杆“投之家”一审宣判
原创 x 2021-07-17
7月16日,卢家帮诈骗平台标杆“投之家”一审宣判。
一、两名主犯:徐宏伟和黄诗樵。
1号主犯被判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存款罪,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0万。(当是徐)2号主犯被判集资诈骗罪,有期徒刑14年,罚金50万。(当是黄)
二、其他高管和员工以非吸罪,分别被判4-6年不等。另有武汉某家渠道商,也被判了2年。
有意思的是,宣判后,主犯和家属情绪都十分激动,认为量刑过重,不服从法院判决。
“投之家”原与“网贷之家”同属于徐宏伟名下,徐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后引入卢家帮大量发假标(卢家帮也曾染指融金所),并在集体大暴雷前夕金蝉脱壳。但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家属认为判得重了,出借人认为判得轻了。怎么看?
就全国集资诈骗罪的判决成例而言,近年来主犯基本判无期的多,18年和14年显然是判轻了些。
就地方对于经济犯罪的司法惯例而言,深圳一向以宽容诸称。18年和14年刑期也真不算轻了。
深圳作为特区城市,鼓励创新创业,对于企业的包容度相对较高,网贷案子判决相对宽松。举个例子吧:网贷平台蓝金所,雷了,钱没还,最后却判了个无罪释放。法官还语重心长教育了老板高管:人出去了,钱将来还是要还的啊。——能还才怪啊!
蓝金所的例子发生在深圳大福田。
作为在大福田栽跟头的韭菜之一,融金所借友,就问你怕不怕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