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善林金融”案现经法院依法判决,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再次敦促本案所涉借款平台的借款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告诫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尽快退缴非法所得,发布公告如下:
一、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善林(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雪橙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拿米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聚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意真(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外出借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还款时请注明借款平台、借款人姓名及j9九游会登陆入口的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二、公安机关再次告诫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善林金融”及其关联公司高管、部门主管、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募集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应立即将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退款账户,还款时请注明“所属公司或门店 退缴赃款人姓名 联系电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投资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指定退款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银行账户:31050190360000000827
咨询电话:021-22041240、021-22041218 郑警官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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