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江干警方通报“猎狐”行动战果,在逃p2p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劝投归案!
杭州公安 今天
近年来,杭州江干警方高度重视重大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追逃工作,尤其是对于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稳步推进缉捕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公安部猎狐办、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以及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统一指挥下,江干警方通过历时两年的劝投工作,于2019年11月19日将潜逃境外两年之久的“象象财富”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劝投归案。
陈某系杭州喜金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于2017年6月成立,喜金诚公司成立后在互联网上运营“象象财富” p2p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开宣传经营网络资金借贷中介业务。
平台运营期间,先后推出推出车优贷、享车贷等标的,投资期限从15日-90日不等,年化收益率从10%-18%,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纳资金,2017年9月,平台无法提现。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象象财富”所有发布的标的均为虚假标的,投资人的投资钱款均未实际流入对应的标的借款人,而是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推广以及偿还前期投资的出借人本息。
公安机关于2017年9月28日对杭州喜金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案侦查。为逃避打击,早知平台兑付无望的陈某于案发前从广西防城港市偷渡至越南胡志明市,并在此落脚。
截至案发,“象象财富”平台共计运营时间3个月,运营期间共造成1700余名群众5000余万元的损失。受害人群体中既有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也有体弱多病的老人,不少人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投入了“象象财富”,但是平台暴雷,血本无归。
2017年9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对陈某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并对其开展抓捕,在获知其逃往越南的情况后,一方面积极开展基础工作,获取陈某在越南的踪迹,另一发面积极开展劝投工作,通过其亲友向其讲明要害,说明政策,力争劝说其回国投案自首。
通过长达两年的不懈努力,2019年11月,江干公安分局成功将其劝投,陈某于2019年11月19日回国并在广西东兴口岸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陈某交代,其携带2万元人民币偷渡至越南,在胡志明市一个人生活,在越南期间陈某花费8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2424元)租住在胡志明市城郊,由于通过非正常途径进入越南境内,其无法在当地打工,没有生活来源,不敢消费,只靠国内带去的2万元人民币度日,生活非常艰难。
陈某租住的地区在当地属于棚户区,基础设施落后,时常遇到大面积停电的情况,由于胡志明市处在热带低纬度地区,一年四季炎热潮湿,停电后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且当地蚊虫肆虐,属登革热疫情高发地区,生活条件极其恶劣。
在公安机关劝投之初,其担心回国后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对投案自首较为抗拒,随着公安机关对其政策宣传、法律教育,其逐渐放下了心理包袱,最终回国投案自首。
在此,江干警方敦促在逃网络借贷平台案件犯罪嫌疑人,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缉捕归案并依法打击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有关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对举报重大线索、协助缉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依法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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