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江油市“8.16”张健等人集团诈骗犯罪案件 2024.2.20 ☑资金清退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2021)川0781刑初7号、(2021)川0781刑初7号之一刑事判决书以及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川07刑终73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张健、杨涛、鲍承远、李德灿、鲍玲玲、秦其健、黄俊林等70人责令退赔一案。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查明事实以及移送执行机关提供数据,该案从2020年8月2日至2020年8月28日涉及受害人次数5850人次,被骗金额14150372.11元。本次执行,执行到位金额4563622.94元。本院拟对该部份款项进行初次分配 – 博爪-九游会j9备用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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