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09:16 发表于北京
我们是安信卓越出借人。贵州兴伟集团董事长王伟,自2014年起至2018年9月,为安信卓越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及之后于2016年成立的北京安信卓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站台,宣称首创pcc理财模式,打着“依托实体,扶助中小微”的旗号向全国不特定的人群借款,并承诺这些资金是贷给了经过工商联及商会筛选的优良中小微企业,且每个月给我们出借人寄送《资金出借情况报告》,《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债权列表》中均列明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债权额等详细信息。
2018年9月25日,安信卓越公司暴雷后,兴伟集团发出盖有公章的证明,证明安信卓越是其全资子公司。至今,安信卓越公司尚未兑付全国多地的2.6万余出借人的本金规模约为143亿元左右。暴雷后,经我们自行调查了解,二安信卓越公司的工商信息中无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发放贷款等资质,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大股东王一鲁和曹艳为王伟的儿子和配偶,王伟本人并非董事长。王伟及安信卓越公司一直未向出借人透露这些内容。每月安信卓越邮寄的《资金出借情况报告》所谓债务人张著宇、韩广斌、刘红宇等二十余人都是兴伟集团的高管及合伙人,并非工商联推荐企业。王伟在暴雷后发布视频,坦陈资金的绝大部分流向了兴伟集团控制的大兴东以及所属的各个子公司。安信卓越总公司发言人刘永鹏在贵州驻京办承认(有录音),借款中70亿流入王伟的贵州兴伟集团和王伟实际控制的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私人公司,其它73多亿资金不知去向。而暴雷前安信卓越公司的宣传中,大兴东项目仅用于宣传王伟实力,公司从未告知出借人,大兴东项目是安信卓越投资标的之一。因此王伟及安信卓越公司的行为属于借贷式诈骗。北京朝阳经侦已于2019年7月2日,对安信卓越总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刑事立案,之后福建、济南、潍坊、青岛、大庆、苏州、石家庄等地纷纷对辖区内分公司刑事立案,算上朝阳经侦,共计十七地市对安信卓越公司刑事立案。
朝阳经侦自立案后,没有任何实质进展,且该案于2021年被转到贵州。北京以外各地的分公司在被刑事立案后,当地公安均联系过贵州公安,以期查办此案件并要求予以追赃,但却屡屡因其无法提供审计资料等原因,致使案件进展停留在仅仅对辖区内分公司高管业务员采取刑事措施的层面上。曹艳和王一鲁一直不知所踪。
2021年,安信卓越公司宣称,在贵州省政府有关方面与北京市政府有关方面沟通后,在政府和公安的大力支持下,与奥特莱斯集团重组,实现本金偿还。这个过程需要出借人与公司方面签署《<风险化解实施细则>确认协议》。风险化解行为从2021年底持续到了2022年10月,期间所谓奥莱委托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为河南高端律师事务所。王伟及兴伟集团、大兴东集团被民生银行贵州分行及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时,曾聘请该律师事务所为其辩护。
此外,《风险化解协议》中的丙方奥特莱斯置业(贵州)有限公司与贵州新奥莱东方拉格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紧挨着,新奥莱东方拉格思公司的公开联系电话与大兴东集团张著宇和刘红宇名下部分公司的电话是一样的。因此,去年的风险化解协议实为王伟自导自演。目前,因未达到解除刑事风险的最低标准,风险化解已经破产,
我们出借人的诉求是:
1、要求贵州省对安信卓越公司的大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曹艳和王一鲁,公司核心高管杨永恒、刘永鹏、李小燕等人采取刑事措施,与其他立案地区的公安积极合作,将案件转回北京,尽早启动追赃挽损程序,
2、要求贵州有关部门,向广大出借人解释:除安信卓越有关人员外,王伟、张著宇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兴伟集团、兴东集团及关联企业是否为涉案资产?是的话,请公布所有立案信息。
3、未来,政府能否全面接管兴东集团、兴伟集团及安信卓越在贵州省内的投资项目,并为尽可能挽回出借人损失作出应有的努力?
6、自2019年起,只有王伟单方面委任的极个别出借人成立的组织能与其对话。该组织自始至终都在单方面维护王伟及安信卓越公司的利益,不能代表广大出借人的心声。我们要求,从各省市选出维权小组进驻大兴东及兴伟集团,组成新的维权委员会,与王伟对话并参与运营管理。并及时向所有出借人公布信息、处置进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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